1.化妆品常规九项备案项目:
微生物五项:菌落总数,霉菌与酵母菌,金黄色葡萄球菌,铜绿假单胞菌,耐热大肠杆菌
重金属四项:汞铅镉
加测项目:抗生素,去屑剂,,甲醇,石棉等
2.流通常规项目:
微生物五项:菌落总数,霉菌与酵母菌,金黄色葡萄球菌,铜绿假单胞菌,耐热大肠杆菌
重金属四项:汞铅镉
3.其他可加测项目:
PH、泡沫,总有效含量,相对密度,稳定性,外观,香气,氢氧化物、硼酸和硼酸盐、甲醛、苯酚、防晒剂、防腐剂、染料、维生素、可溶性锌盐等。
化学禁用、限用物质:
二甘醇、重金属、色素、防腐剂、甲醇、甲醛等。
激素含量:
糖皮质激素、性激素、雌激素、孕激素等。
1.化妆品常规九项备案项目:
微生物五项:菌落总数,霉菌与酵母菌,金黄色葡萄球菌,铜绿假单胞菌,耐热大肠杆菌
重金属四项:汞铅镉
加测项目:抗生素,去屑剂,,甲醇,石棉等
2.流通常规项目:
微生物五项:菌落总数,霉菌与酵母菌,金黄色葡萄球菌,铜绿假单胞菌,耐热大肠杆菌
重金属四项:汞铅镉
3.其他可加测项目:
PH、泡沫,总有效含量,相对密度,稳定性,外观,香气,氢氧化物、硼酸和硼酸盐、甲醛、苯酚、防晒剂、防腐剂、染料、维生素、可溶性锌盐等。
化学禁用、限用物质:
二甘醇、重金属、色素、防腐剂、甲醇、甲醛等。
激素含量:
糖皮质激素、性激素、雌激素、孕激素等。
新的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自 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
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是原卫生部印发的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 2007 年版) 的修订版。 2015年11月经化妆品标准***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 2015年12月23日由国家食品管理总局批准颁布,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一、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年版)特点
1、化妆品安全性**进一步提高
调整了化妆品中的禁限用组分要求
调整了部分准用组分的**要求和限制条件
调整了铅、的管理限值要求
增加了镉的管理限值要求
收录了和石棉的管理限值要求
2、适应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
对《技术规范》中涉及的名词和术语提供了释义,细化和明确相关概念,增加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内容、通用方法等与化妆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要求
在保留《卫生规范》原有相关方法的基础上,收录了国家食品监管部门颁布的60个针对有关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的方法,满足化妆品技术研发和安全监管的需要。